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是指部分省份在全国率先启动的高校招生改革重要举措,是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规定的四种选拔模式之一;即省内高校拿出一定比例的招生名额,实行的面对在浙江高考考生的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考成绩和学校综合测试成绩三种成绩,并按一定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后,择优录取考生的一种录取形式;是一种融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三方面评价要素为一体的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

什么是“三位一体招生?

三位一体招生,是融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统一高考和综合素质评价(含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和高校综合素质测试)三方面要素为一体的多元化招生选拔模式。高校突破以单一的高考成绩作为评价和招生依据,根据专业特色和培养目标,将考生三方面的评价结果合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其实质是综合评价。

概念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其实质是将成长性评价和一次性评价相结合,融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三方面评价要素为一体的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其中综合素质评价包括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和高校综合素质测试。

三位一体的具体实现途径,是在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的前提下,高校可以把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相应等第作为前置条件,也可提出相应的选修课要求,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试点院校的综合素质测试和高考,高校将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测试(特殊才能测评)和高考成绩以一定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报考条件

具体报考条件一般由高校自主确定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后公布。在每年的3-5月份,高校公布三位一体简章,在全省高考统一报名之后,考生还需参加试点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学生根据本人情况和高校规定的报考条件自主报考,报名时按高校要求提供材料,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考试模式

报名参加“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在中学阶段完成学业水平测试之后,还需参加试点高校的综合素质测试,以及在6月份举办的全国高考。综合素质测试的内容、标准、形式和办法,由试点高校根据本校培养目标和学科专业的要求确定,体现对专业素养、专业潜质的考核,一般采用笔试、面试和操作考试等办法。

录取方式

录取依据是由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高考成绩的按一定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具体比例要求由试点高校根据学校培养目标和学科专业设置情况确定,但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50%。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学生也需参加相应批次的高考志愿填报,并在高考相应批次提前阶段录取,也就是提前批志愿。省教育考试院按试点高校试点专业的录取批次,将符合所报考高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条件的入围学生进行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由省统一在7月份高考录取时进行。已录取的学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如未被“三位一体”录取,可以继续第一批或者第二批的投档,不影响其他院校的录取。

2011年浙江工业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和中国美术学院正式启动试点,2012年新增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中国计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温州大学、温州医学院、温州大学城市学院。

2013年新增宁波财经学院、浙江农林大学、浙江科技学院、湖州师范学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五所院校。

2014年新增新增了13所“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改革试点高校,分别是:浙江外国语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嘉兴学院、温州大学、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中国计量学院现代科技学院、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同济大学浙江学院。这样,浙江省“三位一体”试点高校将达到34所,招生量超过3000名,比2013年增加50%以上。2015年共有45所省内地方属院校进行三位一体招生,2016年共有46所,2017年三位一体招生院校为43所,计划人数达6753人,2018年参与普通类三位一体招生的有50所高校,三位一体招生9053人,比之2017年增加了近34%。

2019年,49所省属院校和9所高水平院校在浙江进行三位一体招生, 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是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一项重要举措。该制度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以传统高考决定考生命运的做法,是素质教育的一次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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